一、何为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类投资者,需要穿透核查确认其全部合伙人均为合格投资者,该有限合伙企业才可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注:家庭金融总资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全部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和衍生品等。家庭金融净资产是指家庭金融总资产减去全体家庭成员的全部负债。
二、为何要认证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
三、合格投资者的划分及认定
合格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1、A类专业投资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证明材料齐备的投资者,核验属实的可直接将其认定为A类专业投资者,并书面告知投资者结果:
(一)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
(三)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2、B类专业投资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证明材料齐备的投资者,核验属实的可将其划分为B类专业投资者,并书面告知投资者结果:
(一)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二)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A类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
3、C类专业投资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证明材料齐备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直核验属实的可接受或拒绝将其划分为C类专业投资者,若接受需书面告知投资者结果: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4、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转化
B类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管理人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柜台人员应当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四、认证有效性
A类专业投资者的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开户后无需再次认定;普通投资者和B/C类专业投资者的有效期为开户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到期后需要再次提交新的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重新申请;普通投资者在开户时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的有效期为开户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到期后需要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以最新的测评结果为准;若超过上述各有效期未进行重新申请或测评的,柜台人员不得接受投资者的新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认购、申购、转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