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尊敬的投资者:
自2026年1月19日起,公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100%。融券保证金比例仍维持不低于100%,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20%。具体单一标的证券对应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以公司官网融资融券板块标的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2026年1月19日起新开立的融资合约,将按上述融资保证金比例执行,对于2026年1月19日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融资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请投资者知悉。
上述保证金比例调整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投资者应谨慎判断,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合理运用两融工具并自行承担证券投资引发的全部风险。
特此公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