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持仓集中度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融券业务持仓集中度管理,我司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持仓集中度管理措施,根据集中度分组标准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进行A、B、C、D、E五个集中度分组,各分组的证券分别实施不同的集中度风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一、 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

投资者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需满足我司规定的集中度管理要求,如投资者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超过我司规定指标的,我司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相关证券的委托,或采取不接受投资者合约展期申请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一) 单一证券集中度

1. 对于授信额度300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持有的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标准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W)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上限限额

A组

B组

C组

D组

E组

W<180%

100%

60%

50%

20%

10%

180%≤W<240%

100%

80%

70%

40%

15%

240%≤W<300%

100%

100%

100%

60%

20%

300%≤W<400%

100%

100%

100%

80%

30%

W≥400%

100%

100%

100%

100%

60%

无负债

100%

100%

100%

100%

100%

2. 对于授信额度3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关联客户合并计算)信用账户中持有的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标准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W)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上限限额

A组

B组

C组

D组

E组

W<180%

80%

60%

50%

20%

10%

180%≤W<240%

80%

80%

70%

40%

15%

240%≤W<300%

80%

80%

80%

60%

20%

300%≤W<400%

100%

100%

100%

80%

30%

W≥400%

100%

100%

100%

100%

60%

无负债

100%

100%

100%

100%

100%

(二) 板块集中度

1. 板块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W)

板块持仓集中度上限限额

D组

E组

W<180%

40%

20%

180%≤W<240%

60%

30%

240%≤W<300%

80%

40%

300%≤W<400%

90%

50%

W≥400%

100%

60%

无负债

100%

100%

        二、 集中度控制结果

       1. 投资者信用账户同时受到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和板块集中度控制。

2. 我司与个别投资者就集中度事项有特别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3. 若投资者出现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等约定限制融资融券交易的事项,则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4. 本公告与我司已经发布的信用账户集中度业务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5. 我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集中度分组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可以通过我司官网融资融券专栏的公示信息查询。

6. 集中度控制的最终结果以委托下单时实际的委托结果为准。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证券分组仅适用于我司集中度控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我司对上述证券分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亦不对投资者因参照该分组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证券投资引发的全部风险。

特此公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